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罗清宇主持

17.12.2017  05:21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会议精神;传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精神、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汾河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情况汇报

  12月1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会议精神;传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精神、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汾河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情况的汇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清宇主持。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思想深刻、要求明确,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发出了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省委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及时修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万名干部大调研活动,鲜明提出“五个倡导、五个反对”,主要领导同志以上率下调查研究、亲力亲为推动工作,为全省带了好头。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好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十种情况”,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剖析根源,特别要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完善机制、抓好整改。要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常委会和市级领导同志带头学习贯彻、带头执行规定、带头转变作风,为全市党员干部作表率;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好示范。要坚持挺纪在前,狠抓新表现、老问题,对干事不实、作风漂浮、不愿担当的干部严肃问责追责,倒逼作风转变,真正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建设的成效。

  会议强调,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落实河长制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美丽太原建设,相互关联、相互促进。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要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城乡统筹,将三项工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创新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机制结合起来,与空气质量改善、东西北山绿化、垃圾处理、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联动、统筹推进。要高点谋划明年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

  会议指出,起草《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是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部署,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具体举措,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明确,具有太原特色,基本成熟。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请示对接,做到与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相衔接、与我市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两部法规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