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01.12.2019  07:12
罗清宇主持

  11月29日,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精神;审议《关于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听取《太原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审议《太原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方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罗清宇主持。

  会议指出,省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对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挺纪在前、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聚焦脱贫攻坚、民生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滋生空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党委(党组)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内监督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贯通监督渠道,强化协调衔接,形成监督合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监督效能。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进入新阶段。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重要论述,立足我市实际,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要准确掌握外逃人员具体信息,完善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用好用足用尽审查调查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外事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严把出国(境)审批关、风险排查关、主体责任关,加强“裸官”管理,对有外逃倾向的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会议指出,省委部署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是为完成好国家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使命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整合资源力量、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起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查问题、严格要求,确保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作为,破解难题,保障和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我省是中央纪委确定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先行地区之一。各县(市、区)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深入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及其背后存在的责任和作风问题,持续形成有效震慑。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李吉山、魏民、赵忠保、马润生、侯晓东、宁建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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