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在全省率先实行运政违法抄告制度

03.02.2015  08:09

从1月起,忻州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抄告制度,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

此次实行的车辆违法、违章行为抄告制度就是由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运管机构负责,将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章的事实和处理结果及时抄告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管辖机关。抄告事项包括,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数的,除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外,由运管机构负责将违法、违章事实抄告至该车车籍所在地运管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客货运车辆违反安全管理的违法经营行为,除向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抄告外,还应向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抄告。暂扣车辆营运证件的,暂扣期满当事人仍不到扣证机关接受处理和陈述理由的,由实施暂扣的运管机构将违法事实抄告至车籍地运管机构,运管机构收到抄告通知书后,要对违法、违章车辆进行登记,并作为车辆年度经营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

抄告制度的实施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管辖机关及时了解被许可人的活动情况,并相应作出处理决定,这将对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加强运管机构之间、运管机构与公安交警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对治理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打击违法、违章运输经营行为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抄告事由发现后将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抄告函接收部门应迅速完成对抄告问题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运管机构。

据悉,忻州市交通运政稽查支队推行的此项制度在全省运政执法单位尚属首创。       


              (于雷  司思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