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02.12.2015  16:29

    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37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罗勤、陈冬芝、沈康荣、余春存、陈新荣,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继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关于《十堰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 (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

    下午,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会议应到37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罗勤、沈康荣、余春存、陈新荣,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十堰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铁军指出,中央18号文件、省委16号文件和李鸿忠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政策、需要破解的难题给予明确回答。11月23日,市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会议印发的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立足十堰实际提出了加强人大工作的原则和措施,特别是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做好我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市委书记周霁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和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的发言,为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氛围。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市委 《实施意见》和市委书记周霁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更加努力地做好人大工作。

    王铁军强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向县市区委做好汇报,抓紧开展专题调研,抓紧出台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抓紧筹备召开县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抓住机遇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