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我市向政府部门指定收费“开刀”

10.12.2014  22:02

        12月9日,我市召开整顿规范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服务机构垄断经营收取费用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从即日起对相关部门现有行政审批(包括公共服务垄断经营)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相关收费,制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对违反规定、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根据市委文件精神,为扎实抓好我市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整治范围为市直各有关部门(包括政府各委、局、办,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各有关单位)。重点是公安(含交警、消防),住建,城管,规划,房地,交通,质监,安监,环保,地震,人社,教育,卫生和水电气暖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
      整治内容为: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或隐性指定、变相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整治目标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构建相应的防控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规范公共服务收费行为。
      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借购买服务之名,把拨付的财政资金直接拨给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使用,这就是利益输送。相关政府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开展一次“自我革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保障,彻底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立即展开自查自纠
      此项工作本月底结束。会议要求,按照自查自纠、检查清理、总结评估3个阶段的安排,各责任单位从现在开始,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部门)在行政管理(包括审批、许可、备案等)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所涉及的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关联性业务等,进行逐项分析、清理,列出法律法规要求和依据,并提出相应的自查自纠意见。要通过自查,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不可隐瞒不报。
      12月15日起进入为期10天的检查清理阶段。市物价局牵头,和配合单位组成若干联合检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行政审批(包括公共服务垄断经营)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对列入收费清单的服务项目,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对检查清理中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12月26日进入总结评估阶段,市物价局将会同相关配合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工作总结,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审计局将依法开展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特别要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的单位的审计。对不认真自查自纠、不按要求清理整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以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时完成;对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