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

29.10.2014  19:36

  今天,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张维利、于旭华、高琦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广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等列席会议。李淑芹、于旭华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受市政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希彬作了关于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就业和创业两大主题,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为深化改革、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受市政府委托,市科技局局长许前东作了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了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受市政府委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姜青山作了关于调控完善《烟台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水源地保护规划经过调整完善,要求更加详细,责任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可行。贯彻执行好这个规划,对于实现水源地水质明显改善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聘请了35名市人大代表作为监督员,重点对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多种方式对规划的实施持续进行监督检查。

  受市政府委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于茂清作了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全市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为宗旨,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议还先后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洪涛、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京兰、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夜晓作的相关议题的调查报告。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