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04.11.2014  10:53

  昨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选民、侯经能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挺青、邓木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副市长邓庆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民生资金、三公经费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发挥了审计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 “免疫系统”功能。如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加快整改;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结构;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监督,拓宽对部门预算的审计覆盖面;要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盯紧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盘活存量资金,做到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预算编制相结合;要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工程和BT工程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惠州市2013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13年本级财政决算。会议建议,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要切实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要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通过了《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会议认为,市政府重视抓好议案办理工作,认真制订议案办理方案,方案有目标、有重点、有分工、有措施。为抓好议案办理方案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协调,按时间节点完成议案办理方案各阶段任务;要充分调动街道办、社区的积极性,加强小区管理;要正确处理好小区建设与管理、依法管理与以德管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小区内管理与小区外环境优化、政府主导与业主委员会管理、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支持之间的关系,推进小区科学建设、和谐管理;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小区建设和管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麦教猛表示,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做到四个“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主体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及时完成整改,主管部门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办、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科学规范、依法依规。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要充分发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跟踪审计、联合督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加强教育警示。要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意识、自律意识,督促各单位严肃财经法纪,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邓庆忠介绍了惠州市2013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及下一步预算资金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就办好《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提出相关要求,介绍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和相关工作措施。(记者戴建 通讯员邱礼荣 臧 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