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

16.11.2015  18:22

    11月12日至1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博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易县清西陵景区、百泉生态园和满城汉墓景区实地检查,邀请旅游方面专家为检查组成员及有关县(区)相关负责人培训《旅游法》知识。随后,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相关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政府、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

    孙金博指出,各级各部门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不断加强招商引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他要求,政府在旅游执法中占主导地位,在规划、资源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和旅游秩序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强化依法治理,成立旅游委员会,突出联合执法,切实发挥基层执法队伍作用。千方百计拉长旅游产业链,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景区知名度,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