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23.03.2015  17:19

    

    为进一步了解工会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3月12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惠明带领执法检查组成员先后赴大竹县、达川区、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地奥天府药业有限公司、恒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工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会法执法检查汇报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副主任郑友清、王新权,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邹惠明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杰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作了汇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工会经费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依法保障工会组织履职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作了发言。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工会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指出此次《工会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通过实地看、听汇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了《工会法》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建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推动这部法律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工会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体概括为“党政重视、宣传给力、组织健全、亮点突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创新宣传教育。《工会法》七章五十七条从很多方面对工会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使工会工作有法可依,应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要面向各类领域和社会群体大力宣传,突出宣传实效。

    二是强化职能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党政联系单位职工的桥梁,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要做单位建设发展的促进者,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建立新型劳资关系;要做服务职工的贴心人,积极开展好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帮扶救助等各类工会活动。

    三是规范自身建设。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当前特别是要重视把工会组织建设向 “两新”组织延伸,并积极探索农民工群体的工会组织建设。

    四是创优工作环境。贯彻落实工会法不仅是各级工会的职责,更是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共同的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提供组织保障,财政、人社、教育、地税、法院、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也要加强协作支持,切实落实好财政代扣代缴、地税代征代收等工会经费征缴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