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13.04.2015  18:45

  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根据《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4月8日至10日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以下简称《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旅游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它的贯彻执行情况究竟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应当着重改进哪些方面的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清晰地掌握《旅游法》的实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把对全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工作要点并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届时,执法检查组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分别对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了解《旅游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全面情况,从而把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把制约发展的问题查找出来,把合理化的建议提交出来,把整改的措施制定出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