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28.05.2015  16:50

近日,我市公布了《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各职责部门的任务分工及具体工作的时间安排,2015年9月底前市不动产登记局将挂牌成立,12月底前成立市级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县级不动产系统职责和机构整合也将于12月底前基本到位。

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以《物权法》为依据,严格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为重点,加快推进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目前,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6月底前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月底前理顺市一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做好市直部门不动产登记对接,挂牌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 健全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相关配套制度,10月底前制定出市级层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工作方案;11月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编制,建立起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12月底成立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工作全程中,建立市政府秘书长杨元平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布的旧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