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18.12.2015  10:27

    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副市长董煜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天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列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文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梁子湖环湖生态修复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主任会议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鄂州市实施〈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意见》(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六五”普法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推进普法规划实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鄂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是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快实施鄂州“一改两化”战略,确保鄂州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以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报告、议案和决定。

    李兵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梁子湖生态修复这项惠民工程在法治的轨道顺利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认真做好承接市级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立法条例(草案)》和《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根据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备案审查办法》的决定,依法公布正式文本,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3名受邀的普通市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