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山西:合同监管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

06.09.2015  04:08

      山西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的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信用山西”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合同监管职能,把合同监管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二者互为作用、互为促进,合同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政府领导 部门协作
      政府主导是前提。“信用山西”建设领导组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把握动态、确定重点、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在法规制定、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协同配合。全省工商机关始终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战略性任务、治本性措施、基础性工程来抓,每年都重点部署、重点检查、重点考核。
      制度保障 有序推进
      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编制了《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确保企业信用建设的有序推进和规范运行。
      搭建平台 互联互通
      基本建成“一个平台,一级中心,三级联网、四大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一个平台,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发布平台。一级中心,即全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备案信息、监管信息、处罚信息数据省级大集中。三级联网,即纵向实现了省、市、县、所四层三级联网,横向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四大系统,即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企业档案电子化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企业高管人员信用信息系统。
      积极开发 强化应用
      在加强市场监管上,依据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和查办的案件信息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在服务发展上,金融机构依托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分类情况,对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推出无抵押、无担保、凭信用的贷款服务项目。在创新管理上,承担了省委、省政府和省纪检委交办的多项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工作。
      创新机制 帮农助农
      建立合同帮农指导站,解决农民在签约、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和不懂不会问题,长治市长子县工商局在辖区399个行政村设立“涉农合同指导站”。推行合同文本,规范签约行为,提高履约率,朔州市工商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朔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开展信用教育宣传,营造信用环境,永济市工商局合同帮农工作被拍摄成纪录片在当地媒体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