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22.06.2016  18:07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工商总局网站21日消息,近日,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简便灵活、易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

    《通知》明确,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支持、鼓励民间投资,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创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通知》提出,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特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化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展“创业指导进高校”、发放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等方式,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和创业辅导。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简便灵活、易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指导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注重自身信用积累。结合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等,积极参与、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建设。

    《通知》还提出,发挥数据资源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引导创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知晓中央和地方有关扶持政策及获取政策扶持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不了解创业扶持政策、不熟悉办事流程、资金少、融资难等问题。

    同时,《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扰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秩序的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各种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另悉,人保部、教育部等部委近日都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有分析指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乎社会安定稳定。为此,有关部门在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