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工商局联合开展“冬季行动” 严厉打击酒类市场商标侵权行为

05.02.2016  11:39

省市区工商局联合开展“冬季行动
严厉打击酒类市场商标侵权行为


          春节将至,酒类市场迎来消费旺季,但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竟销售假冒商品。针对这种不法行为,2月4日上午,省工商局联合太原市工商局及小店区分局开展“冬季行动”。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联社,副巡视员、太原市工商局局长王拴成带队,在太原市对酒类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汾酒”类商品是否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假冒情况。
          执法人员对酒类商品的商标、防伪标识、名称、包装、装潢等进行仔细辨认,是否存在假、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经营行为;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进行督导检查,了解经营者的进货价格、进货渠道、进货方式等,审查货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必须履行自身职责,加强酒类商品质量监管,选择正规渠道进货,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涉嫌假冒的商品,执法人员现场依法进行了扣押的强制措施。检查过程中,围观群众纷纷谴责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并希望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整顿节前市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据了解,本次行动在太原市小店区玉和龙商店、聚益源商店和平阳路118号门面房烟酒店共查处假冒汾酒共计15个品种,数量349瓶(盒),价值53000余元。本次行动有效打击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年货时要尽量选择大型超市、正规商店,并索取票证,一旦发现疑似假冒商品,要及时拨12315进行举报。(王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