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杏花岭分局----因情变杀人终难逃法网

21.04.2016  16:35

本是一对恋人,却因第三者插足,最终以一死一伤而告终。昨日,记者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了解到,涉事人员关某已向民警投案自首。

关某,20岁,山西省山阴县人、山西某学院学生,小王与其为高中同班同学,一直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两人高考后都考进了省城太原的高校。然而,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小王和大学的同班同学小张开启了一段新的恋情。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缠一直折磨着关某。

3月26日下午,关某闲着无事,独自在街上走,边走边胡思乱想,走到哪里都能想起小王。于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不自觉地就走进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晚8点,他装着水果刀出现在小王所在学校,并拉着小王、小张及另外两名同学一起向龙潭公园走去。行走间,关某和小张发生言语争执,继而发生打斗。突然,关某掏出水果刀捅向小张的肚子,小王见势,迅速用身体挡在小张前面。此举更加刺激了关某,趁小张后背露出便又捅一刀……最终,受害人小张经太原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关某逃离至公安小店分局坞城路责任区刑警队投案自首,后被小店警方移交至公安杏花岭分局。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4月15日《山西青年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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