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违法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将启动问责程序

03.05.2016  16:58

      据新华社太原5月2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2日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今后对因违法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有关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启动问责程序,严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山西现有矿山采空区面积超过5000平方公里,采煤沉陷区超过3000平方公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2.0%,地质灾害呈现出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的特点;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134处,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0处。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山西省发生的地质灾害大多是由于不良或违法的人类工程活动引发,违法规划施工建设、未配套防治工程、违法削坡取土弃土、过度增加坡体载荷等现象屡见不鲜,违法建设致灾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以吕梁市为例,2011年以来9起致人死亡的地质灾害造成30人死亡,其中违法建设引发6起,死亡22人。
      为此,从今年开始,山西将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清查整顿,重点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违法规划、违章建筑、违法占地、违法施工、违法堆放等人为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清单式登记,逐点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
      对因违建引发地质灾害的有关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启动问责程序,严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既要积极应对“天灾”,也绝不放纵“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