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鼓励中小企业抱团成长

21.10.2015  11:03

            想从小老板变成大老板吗?加入“智慧集群”去大显身手吧。山西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形成产业集群150个左右,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元以上。同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超1亿元的“小巨人”企业数量也要实现大幅增长。
  智慧集群:创新成果无障碍流动
  我省将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开展“智慧集群”建设。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建设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鼓励集群内企业间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鼓励集群内企业引进和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培训中心、产业化基地等,集聚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载体;搭建企业间技术转让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无障碍流动等。
  同时,建设人才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加强产业集群内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龙头引领:整合中小微,提高集中度
  有关部门将加快推动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微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产业集群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企业扩大品牌经营规模,推动集群内企业以品牌共享为基础,以名牌产品、优势企业为依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共赢发展。
  创新服务:整合资源,“普惠”集群
  依托龙头企业,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设产业集群技术研发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集群内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形式,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产业集群,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专利、人才培训、市场营销、融资担保等专业性服务。
  有关部门将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集群,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将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授信额度,简化信贷手续,实行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