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山西省防汛督察组督查忻州市防汛工作

05.08.2016  01:04

      本站讯 7月27至29日,山西省防汛督察组对忻州市防汛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现场查看了滹沱河繁峙沙河镇段清障、下茹越水库、观上水库、尾矿库度汛准备情况和滹沱河繁峙县城段河道治理及原平城区段河道治理情况。28日下午由忻州市副市长武宪堂主持,在原平市召开反馈会议,忻州市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水利局局长汇报了近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督查组认为,忻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尽职尽责,采取措施得力有效,经受住了多次强降雨的考验,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汛期还没有结束,且预计近期还有较强降雨,防汛形势还很严峻。

  督察组要求,一要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山西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决策部署,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纳入到“两学一做”活动中,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再接再厉,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继续紧绷“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争取今年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二要继续深入排查和消除隐患。对可能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及次生灾害的隐患点,要加强排查和监测预警,并积极消除隐患。三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加强对采煤沉陷区淤地坝的安全监测,给煤矿生产带来影响。淤地坝坚要做到“一人一坝”巡查管护。河道上实施的水上漂流项目,必须按规定完成防洪评价,加强安全运营监管,主汛期必须停业。加强城市河道景观工程与上游雨情汛情信息沟通,做好预警预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繁峙县砂河镇段河道的全面清淤疏浚清障工作。四要进一步排查中小型水库、淤地坝、尾矿库等已建、在建工程以及城市防汛薄弱环节的防汛预案制定和落实能力情况,确保一坝一预案、预案可落实。五要加强水库安全警示管理,加大水库在强降雨期间的巡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库区造成伤亡,确保水库安全。六要继续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管理,防汛、防灾和项目治理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对一些过期老化设备要及时更新,确保防汛安全。

来源:水利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