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消费提示

17.09.2014  13:24
近期,我局接到媒体和用户反映,在一些住宅小区有企业进行宽带业务宣传和安装,咨询此类业务的合法性。为保护用户合法消费权益,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就我省电信宽带服务消费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及质量保障措施,并按照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电信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和以任何方式转让经营许可证。 二、截至2014年8月底,依法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在我省经营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的电信企业有14家,其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4家,因特网接入服务企业10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名称和客服电话: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100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10086)、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10000)、中国铁通山西分公司(10050)。 因特网接入服务企业名称和客服电话:大同煤矿集团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5513526201)、山西岩涛网络有限公司(13994298998)、晋中焱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623546644)、阳泉东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03532027517)、山西中正通科技有限公司(03512713337)、太原市网联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3517222792)、山西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03512334407)、山西宇涵通商贸有限公司(13453711837)、太原市卫华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3517031000)、山西宏鼎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3513285000)。 以上名单如有更新和调整,请登录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http://www.sxca.gov.cn )“市场准入”栏目查询。 三、广大电信用户办理电信业务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带宽服务和价格的基础上,向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企业办理业务,不要选择使用不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提供的服务。 四、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电信宽带业务属违法经营电信业务行为,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用户使用非法电信业务,其权益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五、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接受电信服务遇到问题时,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电信企业投诉和反映。如果对电信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1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电信企业的答复,可以向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申诉,申诉电话为:12300。(安黎东) 来源:山西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