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增补材料的通知

26.04.2016  15:26

各依托单位,各创新团队:

根据《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晋科基发〔2013〕15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建设期满的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工作,保障创新团队的建设质量,省科技厅将在对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进行考评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创新团队认定和支持工作,并视经费情况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团队予以滚动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范围

2012年和2013年立项建设的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

二、认定和支持原则

1、通过验收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的领军和重点团队,保留资格并纳入新一轮支持范围,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

2、符合领军团队条件的重点团队,经重新推荐评审可纳入领军团队予以支持。

3、培育团队在培育建设期结束后,符合重点团队条件的,经重新推荐评审可纳入重点团队予以支持,仍不符合重点团队条件的,撤销创新团队资格。

4、通过验收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的区域创新团队,符合重点团队条件的,经重新推荐评审可纳入重点团队予以支持;不符合重点团队条件的,保留区域创新团队资格。验收不合格的区域创新团队,予以撤销。

三、材料要求

请各团队提交《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验收增补材料》及必备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电子版附光盘),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科技厅基础处1011室,报送截至时间2016年5月12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莉、肖育雷

电  话:0351-4084395、4049920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1011室

附  件:《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验收增补材料》(表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