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以及亟待完善问题

10.11.2015  22:56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山西省政府近几年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已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山西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相比,尚存在很多亟待完善亟待完善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的探索始于2008年。2008年7月29日,太原市投入100万元福彩公益金,依托太原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服务系统,开通了社区服务热线8181890,在4个社区(老军营三社区、滨河社区、桃北东社区、漪汾苑社区)启动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

  山西省目前推广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分为三种——“企业型社区”、“机关型社区”和“纯居住型社区”。“企业型社区”中,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老年人活动经费多年来保持在1000万元左右,这个数字是整个太原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的6倍,所以发展情况较为良好。而“机关型社区”的养老更为顺畅,太原市政府为5066名离休老干部建立了老干部生活服务网络,免费为老干部安装了一键式“电子保姆”呼叫系统,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医疗急救、家政服务、商品配送等智能化、标准化服务。“纯居住型社区”推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是完全按照服务就近、就便、经济的原则,通过低龄老人帮助照顾高龄老人、安排志愿者照料以及发放免费的服务券等方式提供服务;低偿服务主要通过与社区签订协议,老年人可以用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所需物品;有偿服务则主要针对家庭条件较好的老人,他们可以电话预约服务,社区服务人员上门为其提供物品或服务。

  但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相对较晚,整体养老服务水平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亟待研究和破解的难题。

  1.服务种类单一,规范性不够

  山西省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关注作为民政对象的独居、高龄及孤寡等困难老人,其他的社区老年服务的方式以文体活动为主,社会上老人普遍较少受到社区关注,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较低。已有的服务主要是以基本生活照料为主,也未深入到老人家庭。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撑和核心是社区照顾,政府和社会为居家老人、家庭照顾人员提供各种可及的居家养老服务,这样老人才能“足不出户”养老,才能实际减少、延缓老人对机构入住的需求。社区照顾的概念若不能真正确立起来,居家养老就变成了家庭养老。

  2.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目前,山西省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且大多以来源于外来就业人员和城市下岗职工、年龄偏大的“4050”的下岗女工为主,缺乏服务激情与创新意识。虽然一部分人经过短期的服务技能培训,但因为自身并未经过系统培训或参加相关工作,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执业资格专业资质,使得整体服务队伍表现出专业素质较低的状态。由于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的缺失,一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内容和项目设置也是形同虚设,实际上真正能够提供给老年人的服务往往比较单一。

  3.服务组织体系的运转尚未衔接和规范

  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架构,分工合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目前,山西省虽然形成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但社区居家养老并没有统一的运行管理办法,组织体系中各相关部门之间(老龄、民政、财政、卫生)缺乏协调沟通与有效配合,尚未真正形成合力。特别是在失能、残疾、卧床老年人需要紧急服务时不能做到及时、高效的工作。在责任分工上相关设老组织互相推诿,实际运行工作效率低下。

  二、机构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机构养老是在政府统一管理下开办的社会专门养老机构。现代养老机构包括政府出资开办的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还包括一些个人投资或合资的养老机构,比如养老公寓等民办养老机构。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山西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陆续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极大改善了在院人员的生活条件。通过“星光计划”的实施和引导,全省街道和社区已利用各种渠道建起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2万多个。几年来全省市、县新建国办老年福利机构近1000所。

  但受养老相关专业方面的条件制约,机构养老仍存在数量规模较小、服务设施有限、供需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滞后等一系列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阻碍了全省机构养老服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1.养老机构规范监管力度较差,制度管理缺乏人文关怀

  长期以来,山西省城镇社会福利院由政府“直属、直管、直办”,福利院的管理者由其上级政府部门任命;职工属事业编制,能进不能出,提升困难。从服务对象来看,主要采取身份或区域方式,不以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精细化分类。政府办的机构,收养对象一般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所有的福利院、敬老院都采取一个管理模式,院内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杂居,民办的养老机构也大都不分类,只要愿意支付相关费用,均可以进入,这对于提高养老者照护质量是十分不利的。

  此外,受交通、地域的限制,大部分养老机构都建立在离城市较远的郊区,当老年人一旦选择到养老机构就意味着他们会远离自己的家人,长期下去老人就会产生孤寂和悲伤等心理障碍。

  2.机构养老缺乏专业化服务水平

  山西省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且以外聘的临时人员和兼职人员为主,流动性较大,进而使得整个养老机构服务队伍内部缺乏稳定性与凝聚力,极大地影响了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人员大多素质低下、经验不足,缺乏相应的护理知识,对老年人的照顾不到位。此外,养老机构中结构安排不合理也是其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养老机构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男女比例不合理。

  3.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山西省的养老机构面临着很大的困境,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缺少资金就导致了养老设施数量严重不足,养老机构的床位非常缺乏,一些老年人的康复设备基本没有,并且严重影响了养老设施的质量,一些养老机构房舍空间狭窄,设备简陋。资金不足还导致了养老服务的缺乏,有些养老机构甚至连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都没有。此外,这也影响到了养老机构工作服务人员的质量和工作的态度,造成养老服务人员的高流动性,这样会进一步恶化老年人的养老环境。(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周洁)

  作者: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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