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召开《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贯会

19.12.2017  09:45

为切实加强《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2017年12月14、15日,省住建厅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贯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学锋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特邀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领导和法律专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目的和重点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全省11个设区市43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法规的领导以及法制、规划、城建、村镇、质量安全、执法等部门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条例》的出台是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的一件大事,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条例》,以务实的态度、担当的精神,履行监管职责,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把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对今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助,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