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函

03.11.2015  22:01
晋科函〔2015〕1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5〕35号)等有关安排部署,省科技厅组织起草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及《山西省大型科研实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两个配套办法。

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厅。逾期无反馈的,视同无意见。

联系人:肖育雷  杨生权

联系电话:0351-4049920,4084395

地址:山西省科技厅基础处1011室(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附件:

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山西省大型科研实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 《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