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有法可依

29.01.2015  15:11

    2月1日起,山西省首部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山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山西省依法治价工作迈上新台阶,山西省价格鉴证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这是记者从1月23日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是各级物价部门价格认证机构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长期以来,由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无法可依,产生了诸如多头鉴证、重复鉴证、人情鉴证、金钱鉴证等不规范问题。特别是少数社会中介机构在无资质的情况下,介入涉案财物价格鉴证领域,因缺乏必要的制约与监督,直接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可以说,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直接影响着各种刑事、行政、纪检监察及民事经济案件的处理结果。

        近年来,公安机关每年有近50%至70%的案件都涉及到财物价格的鉴定,去年全省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委托的涉案财物鉴定达到1.6万件。因此,颁布实施《山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办法》,是深入推进依法治价,对杜绝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中的不当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西省《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规范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行为,保障了司法、行政执法和仲裁活动客观公正,维护了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深入推进依法治价的具体体现,更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律保障。《办法》共28条,主要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原则和法律程序、禁止性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记者谢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