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十年“打传”成效佳

03.12.2015  18:22

          查处案件1063起 捣毁窝点7466个
         
本报讯(记者 魏巍)12月1日,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省打击传销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商务、工商等成员单位和全省26家直销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总结两个《条例》实施10年来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打传工作,拒绝、远离传销。
          我省于2008年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公安厅长、工商局长为副组长的省打击传销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分别设立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省工商局直销处,成员有商务、民政等18个单位,共同承担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重要职责。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省共查处传销案件1063起、捣毁传销窝点7466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5227人,移送公安机关2462人,解救453人。
          《禁止传销条例》的实施,有力地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了查处传销案件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采取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措施,有效地打击了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破获了“上海日晖”“鄂尔多斯佳音”等一系列组织策划传销案,罚没款金额达3000多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传销违法活动。
          我省对直销行业监管的总原则是服务直销企业发展,规范直销行业的经营行为。《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十年来,全省各级工商系统定期开展直销市场检查和督导工作,使直销企业经营更加规范。目前,有26家直销企业在我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其中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在我省获得直销区域许可的企业有15家,其中有4家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了5亿元以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