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爆物安全管理由乱到治 爆炸事故9年下降

08.11.2016  07:02

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民爆物品生产、使用大省山西爆炸事故和死亡人数连续9年保持双下降,山西过去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得到明显扭转。

几年前,受非法采矿利益驱动影响,山西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突出。多年来,山西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集全省之力整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充分依托民爆物品管理的社会化参与和一体化爆破作业模式的探索创新,稳步推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表示, 山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实现“由乱到治”,是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基层组织、紧紧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紧紧依靠法律武器、紧紧依靠科技手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五个紧紧依靠”的有效实践结果。

如何发现并找到非法爆炸物是做好规范管理工作的关键。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最了解社情民意,山西公安在织密涉爆情报信息网上,首先从他们身上借力。为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涉爆安全管理,山西公安机关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举报和查处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实施奖励。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涉爆举报奖励,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最高奖励可达每人10万元。公安机关内部也加大了对涉爆违法犯罪查处有功民警的奖励力度。在有效激励机制下,群众举报涉爆犯罪的积极性高涨,为公安机关精确打击提供了有力依据。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使用领域涉及多个行业。从公安“单打独斗”到多部门“齐抓共管”,山西省规定,凡发生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实行综治考核“一票否决”。近年来,在山西省综治委支持下,由山西省公安厅牵头,对民爆物品实施综合治理,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横向形成公安、煤炭、安监、国土等15个部门参与,纵向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实行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区域联动、督察指导机制组成的“一项制度三项机制”。

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综治委先后出台7个长效管理文件,对涉爆各部门职责分工、部门配合、责任追究、创新管理等问题作出规定,专门强调基层政府主要领导是民爆物品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安监等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凡发生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实行综治考核“一票否决”,从严倒查、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合法爆炸物之所以出现流失、被盗等问题,主要在于申领、运输、使用、仓储过程中存有漏洞。为了尽量减少民爆物品在各环节的社会接触面,山西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现场混装炸药车一体化爆破作业模式,为民爆物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提供保障。

以科技信息化为引领,逐步推广一体化爆破模式。一体化爆破安全、经济效益显著,有效减少民爆物品危险源。现场混装炸药的价格约为民爆销售公司销售的包装铵油炸药价格的一半;采用混装炸药大量减少了人工费、炸药运输储存费用,据相关矿山企业测算,此爆破作业综合成本可下降25%。费用的下降满足了矿山企业合法的用药需求,矿山企业因民爆物品核定使用量满足不了实际所需而将目光盯在非法爆炸物获取上的风险大大减少。(记者岳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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