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启动 8月27日起报名

26.08.2014  17:10

    8月26日,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将于8月27日启动,报名时间截止8月31日。

  2014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150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18名,基层公安机关132名。在定向招录培养的150名中,法律硕士研究生15名,二学位本科生80名,专科生55名。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由山西省有关部门选派,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大学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退役士兵既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和退役士兵职位,也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招录条件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27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考生须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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