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

14.03.2017  01:17

我局已于2016年12月27日撤销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于2017年1月11日送达该公司,并要求其交回营业执照,但该公司拒不缴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我局决定公告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0568B)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