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县利用制度化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步伐

19.11.2014  19:08

  近年来,屯留县不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落实企业(基地)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规定。

  一、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生产合格农产品,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为己任,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严格落实内检员制度。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落实1-2名经培训合格的内检员,具体承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工作;配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确保产地环境安全。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做好产地环境清洁工作,确保生产基地无生产、生活垃圾、无对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地造成潜在危害的污染源。

  四、严格生产过程管理。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

  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工作,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六、加强信息上报制度。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对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做好总结上报工作。一旦发现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县农业委员会。

  通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提高了我县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有效地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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