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17.11.2015  18:35

  昨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蓝绍敏主持会议并作小结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明、丁士宏、戴胜利、王建,秘书长赵留贯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粮食局、外办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组成人员还听取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中旬在泰州召开。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项目大突破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测评,对市粮食局、外办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测评。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蓝绍敏指出,开展《代表法》执法检查需要勇气,也需要底气。因为这不仅在检查别人,也在审视人大自己,更是在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6号文件,对新形势下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对新时期代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取向,深刻理解这些文件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文件实质,切实用文件精神指导代表工作,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蓝绍敏说,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监督、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越是难办的建议,代表、群众关注度越高,我们越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办成、办好。要注重建议办理质量,注重适应建议办理新的形势,注重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蓝绍敏指出,本次会议询问的形式很好,从会场走向现场;询问的内容也很好,紧扣发展这条主线;审议的质量也很高,弘扬正能量,坚持正方向。他希望各应询部门不能一答了之,要把这次接受询问时的回答看成是向人大常委会、向所有代表、向全市人民的承诺,继续把工作做好,以实实在在的项目建设成效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所有部门、单位要发扬新时期“三个不相信”精神,强化目标意识,强化基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决战四季度,为“十二五”收好官,为“十三五”开好局。全体代表、全市人民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刻领会“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各条战线,推动三大主题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高获得感、高满意率的小康而不懈努力。

  蓝绍敏还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和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