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26.06.2014  18:50

    6月25日,平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景山,副主任朱同印、张立新、王国安和秘书长冯宁平及24名委员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张乔英主持会议。

  会议在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检查全市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申请崆峒山旅游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贷款事项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与城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申请崆峒山旅游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贷款事项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申请崆峒山旅游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贷款事项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争取落实优惠政策,使扶残助残氛围日趋浓厚,残疾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康复医疗工作进展良好,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残疾人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加快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确保“一法一条例”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崆峒山旅游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是我市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崆峒山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推进景区扩容提质,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快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民政府通过银行贷款进行崆峒山旅游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建设,是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配套资金可控,还贷计划可行。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有效防范风险。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险峰,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甘肃平凉崆峒旅游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张成龙)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