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0.11.2015  11:27

  10月22日至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副主任王克金、张忆秋、石文庆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保华出席会议。张旭和王克金分别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勇,副市长李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戚怀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宿州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内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制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市政府关于《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并审议《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期间,张旭主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举办《地方组织法》讲座。与会人员深入到基层派出所、警务室和项目建设工地、市经开区及鞋城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观摩等方式,视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和城乡规划情况。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