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28.02.2015  13:08

  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高官,副主任王振国、刘兆林、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秘书长唐麟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刘高官主持了预备会议。王振国、刘兆林分别主持了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根本方针,把体育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继续加强基层体育基础和规范化、法治化、产业化建设,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战略实施,更好地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指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罢免刘德跃、王国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撤销杨玉春盂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衍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及正、副县级调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还邀请张继红、张淑敏等人大代表列席。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