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15.07.2014  18:19

    7月8日,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魏伟明,副主任袁建民、麦碧莲、徐雪峰以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魏伟明主任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盛俊杰,副区长王桢,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岳杨,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工作委员会委员,10名区人大代表以及各街道、镇代表工作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8名公民旁听,其中3名为复旦大学学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一报告。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围绕“双创”工作的推进,依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主体和责任,聚焦顽症治理,推进区域内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足主要是: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尽完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不够,城区公建配套基础设施尚未达标,市民正常需求还不能满足,一些城市顽症屡禁不止。会议建议,区政府要依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城市顽症治理力度,加强现代科技信息手段的运用,缓解城管执法力量不足的困难,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注重公建配套设施的达标建设,保障公用设施和市容保洁的有效运行。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还提出了不少建议。

    魏伟明主任提出,要根据现实需求,建议市人大对《条例》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人。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落实相关政策。

    袁建民副主任建议,市容环境卫生意识要从学生抓起,建议学校加强这方面教育,通过孩子带动成人,提高居民素质,形成长期效果。

    赵瑞云委员建议,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应及时出台适合区情实际的具体实施措施,尤其要落实“门前三包”的制度。

    任大连委员提出,社会发展较快,《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标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他还建议加大执法力量和力度。

    叶松青代表认为,要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还要提高市容环境设施的投入,积极引进先进设备。

    朱迎迎代表提出,要加强宣传力度,结合党员联系社区的工作进行“温馨提示”,扩大影响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本次大会定于2014年8月12日至13日举行。8月12日上午召开预备会议并开幕,会期预计一天半。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补选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议通过有关决定。

    会议审议了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作出了接受区人大代表黄月明、张毅、杨宏澜辞职请求的决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现在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7名。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