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局采取四项措施 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4.08.2014  12:14

  今年,临汾市局按照省局要求,结合该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从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着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执法公示制度、信访举报制度、执法权限规定,执法程序规定、办案制度及大案要案报告等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促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
  二是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着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三种方式,把行政执法检查由突击式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将开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引向深入,促进行政执法监督起到实效。
  三是从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着手,逐步形成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严格执法的立案关、调查取证关、处罚裁量关、集中审核关、处罚执行关,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执法办案“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和“事后”检查全过程机制,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从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回头看”着手,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取的实效。及时总结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有的放矢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依法行政上做到执法有程序、行为有记载、过程有监督、错误有追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临汾市局  张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