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局开展《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培训

28.12.2016  18:36

  近期,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运城市邮政管理局开展培训最新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来自市邮政分公司、全市各快递企业总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紧密结合全市邮政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围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一是用案例解读了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坚持的“六个必须原则”、必须杜绝的“六个行为”、不予收寄的“八种情形”,讲解了如何查堵通过寄递渠道传递的各类违禁物品,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采取轮流诵读的方式加深对最新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印象。 

  运城局要求各企业自行再组织培训,做到培训内容传达给每位从业人员,并要求企业把培训情况向市局汇报,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促进全市邮政业安全、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