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中小企业局联合发力 再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3.06.2015  17:32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近日,山西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省中小企业局(以下简称“四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联合发力,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横向联动。 四部门”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安排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 四部门”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互设链接,互联互通,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金税三期”数据库、省工商联民营经济数据库、省中小企业局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的数据互相交换,共同利用,以实现小微企业相关信息互相推送,及时共享。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 联合开展全方位、高强度的集中宣传报道和多形式、多角度的政策宣讲解读。以“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发展环境,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发展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为主题,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载体,根据企业的需求,突出重点,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政策宣传,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和解读。联合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扶助小微企业,实施帮扶行动”活动,全面提升“送政策、送专家、送服务进小微企业”效果。 四是加大落实力度。 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全省已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减负、就业、创业及创新等各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服务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和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使新的扶持政策可操作性强、更有针对性。同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参照金融支持重点民营企业筛选认定管理办法,确立重点扶持对象,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力度,提升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减化和缩短办税流程和时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五是缓解融资难题。 积极推动纳税人信用的社会化应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各市县设立相应的配套资金,形成较大的财政支持“资金池”。继续构建完善政策融资担保体系,创新融资担保形式,简化担保程序,降低担保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担保服务。不断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创业基地建设、集聚发展,用信息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打通政策落实和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到企业,服务接地气。 六是开展培训交流。 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纳税人综合素质。利用“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纳税人学校”等平台,经常性组织开展税收法治培训,特别是组织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和“一对一”税收筹化帮扶。创新培训思路,延伸培训效果,大力实施“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把培训重点放在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高端培训和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上;针对企业需求,改进培训方式,在做好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的培训,提高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是强化跟踪辅导。 开展特色服务,为新成立小微企业提供不短于1年的创业跟踪服务,了解其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其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新设小微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帮扶其度过初创期风险。 八是促进依法经营。 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专家讲课、剖析案例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企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最大限度防范企业决策和经营风险。同时,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双向发力,对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便利,有序开展对税收“黑名单”纳税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合法守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九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联合开展工作督查、专题督导等形式,开展促进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活动,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小微企业尽享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