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专项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

19.03.2019  09:41
      原文如下: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
专项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林发电〔2019〕7号


各市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进入三月份以来,我省气温迅速升高,群众春游活动日益增多,加之春耕生产活动从南向北陆续展开,特别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我省连续发生8起森林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引起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省政府楼阳生省长、贺天才副省长相继作出重要批示。3月15日,省政府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刘新云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采取超常举措,齐抓共管排漏堵空,严管野外火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进一步推动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省林草局决定组织百名干部,由九名局长带队对全省各市县、省直各林局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方式
      从2019年3月19日至5月15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
      二、督导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地是否履行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进行了哪些防火工作部署。如何贯彻落实近期“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安办发电〔2019〕18号)和省政府3月15日召开的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森林防火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是否厘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职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否调整到位,森防指办公室是否移交,履职是否到位。是否重新签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森林防火责任区是否明确,林区毗邻单位是否签订联防协议并落实联防责任。是否解决了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相关制度是否健全。
      (三)宣传教育情况。宣传教育是否到位,能否进村、入户、进课堂。林区道路两侧和防火重点部位是否设置了防火宣传牌和宣传横幅等,宣传氛围是否浓厚,宣传形式是否多样。对林区群众是否开展了安全扑火常识教育。
      (四)火源管控情况。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当地实际都采取了哪些火源管控措施,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护林员是否到岗到位,巡护是否尽职尽责,管理是否严格。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对重点人群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深入基层检查火源管理工作。
      (五)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力量是否集结到位,是否开展定期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加以修订完善。是否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制定了专门的预防、扑救方案。扑火队伍是否集中食宿并靠前驻防,对发生火情是否能在第一时间处置,扑火物资准备是否充分,扑火装备是否良好,通讯网络是否畅通。
      (六)应急准备情况。预警监测体系是否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开展了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和及时发布火险信息,基层防火部门和人员是否掌握火险情况,能否因险设防、因险而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值班调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火情调度是否通畅,信息报送是否及时,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开通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并有专人值守。
      (八)火灾查处情况。火灾发生后,查处是否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项处理原则。
      三、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按照督导方案对所包区域进行认真督导,特别是重点县,重点部位的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形成群防群治的互监格局。督导工作结束后将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林草局。
      (二)本次暗访督导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督导组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摸透实情,发现问题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做好督查记录,切实把各地特别是基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上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稳。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