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制定印发《快递暂行条例》宣贯方案

27.04.2018  21:15

  为全面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结合实际,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思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条例》宣贯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方案提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宣贯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统《条例》宣贯工作。各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宣贯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统一宣传口径,积极掌握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评价和意见,聚焦重点亮点,按照国家局确定的新闻宣传口径,加强宣传。三是部门联合宣贯,充分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加强多方协作,合力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四是媒体有效互动,广泛联系新闻媒体,以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介绍邮政体制改革成果、邮政管理部门工作成效和行业发展愿景。通过在线访谈、专访、邀请专家解读以及在省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等方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五是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省局机关各部门、各市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协会和辖区快递企业及末端网点全面开展专题培训,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并督促市局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基层,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六是推动修法工作,结合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条例》内容,主动与法制办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山西省邮政条例》修法工作。七是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有序推进相关政策落地。推动地方出台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推动地方将快递业纳入发展规划;推动地方统筹考虑快递基础设施用地需要;推动健全完善快递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进出境快件管理协作机制;推动地方出台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规定;研究完善全省邮政业行政管理权责清单。

  山西局表示,将把宣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加大宣贯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巩固行业发展成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好用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