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局稽查局全力构建“阳光稽查”平台 助推稽查现代化加速

28.12.2016  18:31

      今年以来,忻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主动对接“互联网+”,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构建阳光稽查平台,将易于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稽查实施环节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使稽查实施环节执法全过程做到流程控制和痕迹管理,进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质效。该平台是利用移动稽查与执法终端一体机,在多途径、多手段,非视距条件下实时图像、语音、数据的指挥需求,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4G网络传输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对一线稽查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管理、调度、远程指挥,从而实现执法过程“痕迹化”管理,取证方式“电子化”,稽查执法“移动化”。4月27日在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进行了演示,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兄弟单位的一致赞誉。5月份在市局稽查局投入使用,逐步推广到了2016年税收交叉检查中。

      经过半年多的运行,阳光稽查平台的作用初步显现。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防范了稽查执法风险。阳光稽查平台全程对检查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直观反映了稽查人员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等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廉洁执法,实现了“痕迹化”管理,切实强化了对检查人员的监督。稽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法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切实发挥了团队协作优势,提升了稽查工作效率。通过远程请示、远程回复、远程汇报、远程会诊、区域横向联动等工作需求,有效缩短了请示回复时间,增进了检查小组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了稽查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发挥了团队协作优势。三是有效维护了稽查执法刚性,强化了稽查执法权威。在工作工程中,检查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提前告知纳税人,使其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被录音录像,其不配合行为会得到一定的克制,起到了震慑违法,强化稽查执法权威的作用。2016年忻州市地税稽查部门,检查纳税人176户,查补入库收入1.7亿元,占全市地税同期收入的5%。

      阳光稽查平台是税务稽查工作主动对接“互联网+”思维的有益探索,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稽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生动实践,可以实现取证方式“电子化”,稽查执法“移动化”,执法过程“痕迹化”,是“互联网+税务稽查”新模式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