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区地税局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免税政策

09.01.2018  21:31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大同市城区地税局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特别是确保国家各项减免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止2017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39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98.03万元。

    二是对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可核定为0%,该局共调整满足此条件的个体户2256户,每月减免个人所得税16.6万元,全年减免个人所得税200万元。

    三是将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扣除标准由现行的20%、30%统一提高到30%,该局共调整了34户,全年减免房产税80.89万元。

    四是落实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企业的税收减免,为现有的6户医疗行业企业累计减免房产税20.17万元,累计减免土地使用税5.43万元,对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