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召开合作单位廉政建设座谈会

06.08.2016  12:3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构建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合作机制,8月1日,省运管局召开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合作单位座谈会,会上与山西交通干校、山西鑫广通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同昌信息技术实业有限公司、山西运政印刷厂等7家合作单位签订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作协议书,省运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吉平,副书记、副局长郝如恒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合作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为使双方合作活动更加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扎实,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措施更加严谨,省局于今年8月份开始,将与合作单位签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作协议书,协议规定了双方单位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合作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省局工作人员钱财、物品和隐性财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组织省局工作人员有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暗示或巧立名目、虚列开支、弄虚作假多开发票,虚报冒领、套取公款等。同时对双方工作人员违反合作协议作了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合作单位和省局双方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协议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业务往来和合作,把所承揽的项目做成阳光项目、形象项目、廉洁项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合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