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人大“权力清单”

11.03.2015  10:33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也应该建立其重大事项决定的“权力清单”。

  王金财认为,探索建立这项清单应注重“四个清”:边界清,排出“座位表”,厘清重大事项内容界定,让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对号入座”;职责清,列出“责任书”;流程清,画出“路线图”,明确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开等环节;效果清,交出“明白账”。

  对于这一新鲜事物,王金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进行研究,以指导地方人大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记者岳德亮、王政)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