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群众反映问题列为督查重点

05.12.2014  17:13

本网9月29日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冯碧青 景晶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古县法院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施策,多年来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发生。该院在2013年的“两创两争”活动中,作为临汾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被授予“无涉诉信访法院”荣誉称号的法院,受到临汾中院的表彰。

为增强源头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暴露出来的“新问题”,该院及时采取措施,疏通发现矛盾源头的渠道,搭建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的平台。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副庭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每月各业务部门的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案件评审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点评、每月一推进,通过面对面的月月敲打,向各种审判陋习和案件瑕疵宣战,促使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为将案件评查制度落到实处,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该院返聘两名已退休的老法官,专门参与案件评查工作,对当月办结的案件,当月进行评查,同时审监庭加强流程监控和预警,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在全院每月例会上通报,讨论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加强与案件承办人的交流与沟通,杜绝同类问题在同一案件承办人身上重复发生。三是建立审务督察制度。成立审务督察小组,坚持当事人反映什么问题,就将什么问题列为审务督查的重点,由纪检组长牵头,审务督查办公室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向当事人反馈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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