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60家拍卖企业完成年检初审

04.05.2016  17:48

  5月3日,从太原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 拍卖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拍卖企业年检工作的要求,该市商务局于近期对省城所属的63家拍卖企业年度经营资格、经营情况、拍卖师情况及企业变更事项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审核。大部分企业基本能以《拍卖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 诚信 经营。但从目前来看,省城拍卖行业环境不容乐观。

  参加年检的拍卖企业共63家,3家企业自动放弃年检。2015年,60家拍卖企业共举行各类拍卖会267场,较去年的256场增加了11场。其中,房地产成交37615.28万元,占总额的44.65%;土地使用权12878万元,占总额的15.28%;机动车3016.1672万元,占总额的3.58%; 农副产品 10万元,占总额的0.01%;股权、债权12473万元,占总额的14.76%;无形资产20.54万元,占总额的0.02%;文物艺术品3078.028万元,占总额的3.66%;其他类15202.964万元,占总额的18.04%。所有成交额中,法院委托16932.62万元,占总额的21.36%;政府部门委托460.22万元,占总额的0.66%;金融机构委托  4888.28万元,占总额的5.82%;其他机构委托54618.5512万元,占总额的67.06%;个人委托3548.098万元,占总额的5.1%。

  2015年,受市场大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拍卖场次虽略有增加,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拍品来源日渐减少等诸多原因,拍卖业务显现出不容乐观的态势。近年来,资产管理公司大量的债权资产中质量好、金额大的标的多数已解决,处置工作接近尾声;法院委托的案件拍卖成交率较低,也相对影响了业务量,低佣金甚至零佣金现象时有出现,目前太原市拍卖行业的环境不容乐观。

  今年,太原市商务局将依照《拍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拍卖业的指导、规范和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拍卖企业制度建设和退出机制。在多元化发展的同时,加强培育特色化拍卖公司,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强细致化、全方位服务,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先导,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拍卖企业,为太原市转型发展发挥拍卖业应有的作用。(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