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土资源系统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专题”举办第六期国土大讲堂

04.12.2018  18:5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也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按照太原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普法办[2018]9号)的要求,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太原市国土资源系统举办了以“宪法专题知识讲座”为主题第六期国土大讲堂。

12月4日,我局邀请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李红燕老师,为太原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讲授了宪法相关知识,局领导及调研员副调研员、副总工、局机关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在三楼会议室参训,十县(市、区)国土(分)局和不锈钢园区分局工作人员共650余人,通过视频在各分会场收听收看了此次讲座。

李红燕老师从宪法的概述、宪法的修正以及修宪的意义三个角度向大家深度解读了宪法,响应了本次宪法宣传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活动主题,丰富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知识,提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凌雁主持会议,并进行了总结讲话,倡议要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广泛宣传法治国土建设新成果、新进展,将我们国土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让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更加积极和深入的了解,同时提出希望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努力把法治理念融入工作实践、落到工作实处、做到工作明处,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竞争力和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