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人事任免

28.09.2015  10:42

关于 通过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部分组成人员的 决定

(2015年9月25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丁绍东为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金富不再担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范荣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9月25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范荣辞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5年9月25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秉宣的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5年9月25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忠安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