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4.09.2014  11:37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新农合制度在我市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狠抓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新农合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还存在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筹资方式较为落后、基金安全存在隐患、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农合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多部门协作,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最新政策。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宣传,消除宣传死角,使参合农民充分了解就诊和报销等最新政策规定,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创新新农合筹资方式,完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常年筹资机制、代扣代缴机制、滚动式预缴费制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纳方式,降低筹资成本。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加快优质医疗机构建设,严格按规定拨付乡镇卫生院运行、建设经费,切实提高村医待遇。二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顿农村医护人员队伍,优化医护人员结构,加大乡镇、村医生的培训力度,完善市县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提高农村医护人员服务水平。三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培养中医药人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

  (四)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一要严格落实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坚决从严查处非法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二要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办事流程,完善结算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便民惠民。三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最大程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与受益水平。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一要继续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二要加强对医药费用的监管力度。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县级医院按病种收费制度,县乡村公办定点医院要严格执行药品价格“零差率”政策。三要建立完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规章,实行协议管理,定期评估,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