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机关依法履职尽责 移送案件线索317件

30.11.2015  11:39

近期,审计署“关于各单位2015年1月至9月主要审计统计指标情况通报”反映山西省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17件,列全国地方审计机关第二名,是全国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平均数量的1.8倍。今年9个月的案件线索移送数,较往年移送平均数多22.4件。2014年至2015年9月全省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19件,山西省纪委通报,2014年审计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初步核实情况,占全省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9.3%。较好地发挥了反腐“尖兵”“利剑”作用。主要工作思路和做法是:

一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贯穿“抓住重点、扫除盲点、浇透一点”的工作思路,树牢“宁可浇透一点,不必浇湿一片”的工作理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同时,坚持查深查透,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以权谋私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处理,发挥了审计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是整合审计资源保障审计工作力度和深度。各级审计机关按照“三三制”原则分配审计力量,三分之一用于承担审计署项目,三分之一用于承担省厅项目,三分之一用于承担市县项目,把有限的审计资源集聚到重大审计项目上来。整合内部资源,依托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大平台,在安排重点民生项目、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打破处室职能分工,加强不同专业间审计人员能力和结构的优势互补。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并完善财政、税务、社保、投资、企业等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提高对审计数据综合分析的深度和精准度,增强审计的攻坚突破能力。整合市县资源。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领导,打破地域限制,灵活运用上审下、下审上、交叉审、授权审、统一编组等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推动全省审计“一盘棋”,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政府审计和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的方式,有效缓解审计力量不足和能力不足的矛盾,保障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三是优化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制定了《山西省审计厅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对审计移送处理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分为非公开移送和公开移送两类,并区别案件线索性质明确移送部门。建立审计机关与巡视、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机制制度,省审计厅指定专人对接省纪委、省检察院等,强化案件移送的衔接和处理结果的追踪反馈,进一步提高案件移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是严格审计质量过程控制。实行“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周报”和“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审计责任终身制,开展审计复审、审计报告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审计整改督查等工作,做到审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衔接紧密、程序规范、监督到位,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案件线索移送质量。     

(山西省审计厅办公室)